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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护航”工程
寻访先进典型!徐州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看过来!
发布单位:团市委社会联络部 发布日期:2022-02-2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江苏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优秀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关心关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团市委、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在“3·5”雷锋日之前开展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先进典型寻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设置
本次寻访活动设先进个人、优秀项目。具体名额为:徐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先进个人50名、徐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优秀项目10个。
二、推选条件
本次寻访的推选范围:近年来本市各单位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优秀项目,特别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社区青春行动等专项以及实施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创新、七彩假期志愿服务、助残“阳光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重点赛会、困境青少年关爱等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项目。(具体条件见通知要求)
三、评审机构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选等环节产生寻访结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寻访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做好参评个人、项目的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
各团县(市)区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党群工作部,市各直属单位团委,团驻徐各部省属单位(总支、支部),各市级行业团工委,在徐各大中专学校团委,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申报不超过3名先进个人。 (二)申报材料:1.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1-2)、汇总表(见附件3)。2.撰写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申报先进个人的需提交一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和两张开展服务活动的照片。4.申报优秀项目需提交三张反映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的情况照片。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23日前将推荐表(word和盖章扫描版)、汇总表(Excel和盖章扫描版)、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以邮箱报送时间为准,过时视作弃权。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超英 汪敏
联系电话:0516-83820091
电子邮箱:xzgqt_z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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